第六百四十四章 大结局-《盛世倾颜之毒妃归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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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那现在这簪子你必须重新取下,以后不管何时何地,都不可以再重新戴回我头上。”白陌染吃力道。

    “好……好……”小丫激动地点头,早已泪湿双颊。

    “我这就取。”小丫伸手取下白陌染发髻上的玧令,白陌染的三千青丝瞬间散开,滑落在肩上。

    尽管他脸色已经惨白没有一丝血色,但依然妖冶动人。

    小丫抹了一把脸颊的热泪,将玧令拿到白陌染眼前,泪目笑道:“你看,我取下来了!以后它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发髻之上,我会随身带着。”

    “夫人,再叫我一声夫君。”

    “你千万不能有事!不能有事……”小丫已经为白陌染探过脉,他的脉搏已经越来越微弱。

    “叫我……”白陌染嘴里的乌血不断涌出。

    “夫君!”

    “夫君!你若死了,我绝不独活!”

    “傻女人,我舍不得死……”白陌染满目星辰,柔情似水地望着小丫,挤出一抹魅人心魄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你总说我是你生命里的一道光,你可知,你也是我沉沦在暗夜里的一道光。你为何如此有趣?如此坚强?又是如此倔强?”

    “你的一颦一笑都牵动着我的心。我不想离开,离开这个有你的世界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必须好好活着,我们都好好活着!咱们说好的要相守到老,生死不弃,谁也不许离开谁!咱们还拉过勾,不许食言。”

    小丫伸出小拇指和大拇指。

    “除了有你的地方,对我来说都是永无止境的黑暗,我不会食言。”白陌染浅浅一笑,也伸出自己沾满鲜血的手,勾住小丫的小拇指,大拇指摁在小丫的大拇指上。

    小丫笑靥如花。

    “咚——”一声,白陌染的手从小丫的手中滑落,重重落在小丫身上。

    小丫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,泪目里慌乱中带着一丝执拗。

    “小白白?”她轻声地唤着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但他没有丝毫反应,就像静静睡着了一般。

    “小白白?”她不死心地继续喊着。

    “小白白……你醒一醒……”

    “咱们说好了,以后每年的七夕节都去那家卖花灯的老板那儿照顾他生意;咱们说好了,以后每年三月初四,去摘星塔上看星星,你不能说话不算话……不许食言……”

    将他紧紧拥入怀中,“你只是为了捉弄我?对不对?在九阙宫的时候,自己那样对你。”

    “我错了……我真的错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快醒醒……我知错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醒醒啊!”小丫的声音早已哭得沙哑。

    而在周围的士兵皆蹙眉,有些,甚至还忍不住流下了眼泪。

    当然,这里面也包括剑寂,他似乎忽然明白一件事。

    弯弯的功力虽然只有一半,但对付夜辰轩却是绰绰有余。

    “剑寂,快,替本王杀了她!”夜辰轩喊道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剑寂拔剑闪电般,刺穿了一个人的身体。

    夜辰轩低头不敢置信地看着刺穿自己腹部的利剑,再侧过脸望着剑寂,“你……”

    弯弯在一旁也是一愣。

    同样诧异的,还有北辰士兵。

    “太子殿下,你应该去地狱陪她。”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——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封喉一剑,夜辰轩睁着眼睛倒在地上,死不瞑目。

    “你没必要知道原因。”

    他拿起自己的剑,放在脖子上,轻轻一抹,血洒黄沙。静静闭上眼,笑着倒在了地上。

    “援军到了!”有位北辰士兵叫道。

    “天命之女,咱们走吧!华玥国援军到了!”

    “陛下!”略微有些熟悉的声音传来。

    小丫紧紧抱着白陌染,不顾一切,仿若周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。

    此刻她的世界里,只有她和她的小白白。

    那人跪在白陌染面前,“陛下怎么了?!”

    小丫依旧不理睬。

    那人抬眸,眼中无比诧异,这不是画中的皇后娘娘吗?!

    可她那双眼眸,为何如此熟悉?

    他脑海中闪过一个熟悉的面孔,只是那张面孔,长满黑斑,但依旧有如此清澈灵洁的双眸。

    “小丫?”他试探性喊道。

    小丫这才有了一丝反应,能知道她这个身份的人寥寥无几。她抬眸,却看到了章子轩的脸。

    “真的是你?!”章子轩惊喜道,“你还活着!”

    小丫环顾四周,身旁站着密密麻麻的北辰士兵,他们见援兵到了,依然没有丢下自己逃离此处。

    她此刻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,阻止这场战争。

    他和她,要的都是太平盛世。

    “章子轩,你怎么成了将军?”小丫记得,在苏府的章子轩,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柔软书生。怎么再见之时,他就成了将军?

    “此事说来话长。”

    “此战是有人故意挑起,待本宫查明真相,定会给两国一个交代。你们先各自退兵,不得再动干戈。”

    本宫?

    章子轩眼中闪过一丝诧异。

    自己竟一时忘了,面前这个小丫,就是画中的皇后!

    自从当初在郾城外十里亭经历过难民暴乱之后,自己便发誓一定要做一个文武双全之人。便独自跑到边境之城,入伍从军。

    经过刻苦练习,他的武艺渐长,后来被调去不毛城,经过一番努力,成为将军。

    当他以为,他终于有能力保护她的时候,却收到了她死于太子府里的那场大火的消息。

    他悲痛欲绝,决定此生戎马沙场,金戈铁马,就此一生。

    但就在刚才,他为他能重逢她,而欣喜若狂。

    可就在下一秒,她成了皇后,自己依然只能在远处遥望她,永远做不了可以保护她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她的心中,她的眼里,从始至终,都只有白公子一人。

    “章子轩?”她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。

    “末将遵旨。”就算她眼里看不到他,他依然可以默默守护她。

    郾城。古宝斋。

    金玦正在账房核账,掌柜神色慌张跑进来,“少东家,您快去瞧瞧小少爷和小小姐吧!”

    金玦没等他话说完,便放下手中的笔,冲了出去。

    “少爷恕罪!小少爷和小小姐嚷嚷着要见爹爹,老奴便将他们带来,谁知他们非要上去……”奶娘一脸焦急道。

    金玦瞧见面前这一幕,橘色的唇角勾起一抹欣慰的笑意。

    珠宝堆里的金元宝正左手拿着金手镯,右手拿着金元宝,随意把玩。他身旁的金簪拾起一旁的金簪,许是刚长牙,牙痒,便放进嘴里咬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小金簪,你怎同你娘亲一般?咱古宝斋的东西从来都是货真价实,不需要用嘴咬。”金玦走上前,将小金簪抱起,才发现,她手里还拿着一枚精心打造的镂空雕花的同心锁。

    深幽的树林里,周围寂静一片。

    林中无风,阳光从树叶缝隙中落在地上柔软的青苔上,更斑驳了彼此的脸。

    一名头戴三支扇形簪子着枣红色袖口镶皮长袍的女子,与一名身着枣红色长袍外套皮质马褂且身材挺拔的男子冷冷对视。

    男子手中的剑伴随着光影掠过,在女子脸侧划过。

    女子举剑轻舞,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银针,手轻易一挥,数根银针朝男子射去。

    “吭!吭!”银针打在利剑上发出的声响。

    “明剑易躲,暗针难防!”男子侧身一飞,一脚踢在老树上,手上的剑一挥,翠绿色的树叶飘然而下。

    女子冷唇一扬,手一挥,绿叶被一张不剩的钉在树干上。

    “咱们单挑了百余回,你的武功怎么丝毫不见长进?”女子淡眉一挑,问道。

    “今日正好是第一百回。”反正同你比武,目的从来不在于武功上能赢你。

    “你记得如此清楚?”澜鸢有些意外。

    “自然。”你的每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,我都清楚记得。

    “记这个干嘛?”

    “针无虚发,果然名不虚传。”男子赞扬道。

    “我问你记这个干嘛?”

    “因为,我打算在正好第一百回比武的时候,问你一件事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事?”澜鸢冷冷问道。

    “我的无隐门,正好差一位门主夫人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我觉得,你很适合。”

    澜鸢嘴角轻扬,“我的男人,武功必然要在我之上,先赢了我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手中的剑便朝他刺去。

    刀光剑影,俩人撕打的身影成了树林里一抹靓丽的风景。

    不毛城。

    “陆医师,您真是神医!若不是遇见您,恐怕我老伴早就过了奈何桥,见了孟婆,喝了孟婆汤,重新投胎去了!真不知该如何报答你!”一位老大爷激动道。

    “你可曾见过画中之人?”陆百晓将手中的画展开,画中画着一位满头银发的六十寻老人。

    虽然他不曾见过小师妹老去的容颜,但他凭借着当初在奈何城里看见的孟婆的样子,画出了她的画像。

    这些日子,他一边行医,一边找人,寻遍大江南北,却终究没能找到她。

    前六十年,小师妹追着他跑,往后余生,便是他一直追着小师妹跑。

    老头子仔细瞅了瞅画中人,“这个人……我在城门外见过!她说,她要去找奈何城,我还劝她,那地方有去无回。可她偏偏不听劝,还是头也不回的走了。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陆百晓便冲向城门方向,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不毛城城门外的风沙之中。

    兹夷国,某帐篷内。

    “来~爷,喝酒~”娇喋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嗯~好!”

    “爷,吃颗又大又甜的葡萄~”

    “嗯~甜!美人拨的葡萄,就是甜~”

    “啪——”一声鞭响,将桌上的水果,美酒打翻在地。

    裴东隅左拥右抱的美人们吓得赶紧跪下,瑟瑟发抖。

    华玥国的九公主可是整片丹夷盖草原上最刁蛮善妒的泼妇,令人闻风丧胆,整个兹夷国的女人见了她,都要绕道而行。

    而兹夷国王上却是最怕这位华玥国九公主,他的王后。

    拓跋玲珑揪起裴东隅的耳朵,完全不顾忌他的身份,谁让现在的华玥国国盛繁荣呢?有强硬的娘家撑腰,她在兹夷国才可以为所欲为,任由着她的刁蛮性子胡来。

    “哎呦……哎呦……王后轻点!”裴东隅哀嚎声,引得地上跪着的美人们一阵偷笑,竟忘了自己正身处险境。

    “本宫不过是骑马出去转转而已,你便趁机背着本宫同这些不要脸的狐狸精饮酒作乐!你是胆子够肥了?!还是最近欠收拾?!”

    “哎呦……下次再也不敢了!手……手松开!”

    “还有下次?!”

    “没了!没了!这是最后一次!耳朵快断了!”

    拓跋玲珑揪着他的耳朵走出帐篷,门口遇见大王姐裴疏缦,连忙呼救,“大王姐!大王姐!快救救我!”

    谁知,裴疏缦故意将脸侧过去,就当没看见,“突然想起,刚驯服的那匹野马还没喂草!瞧本宫这记性,竟然忘了!”

    便逃也似的跑了。

    “大王姐!大王姐!”

    华玥国,郾城。

    七夕佳节,俊男才女成双入对,嬉笑而谈,或少女痴羞之态,或初尝男女之情的甜蜜相视。

    “老板,买三盏花灯。”一位身着暗蓝色纱裙的女子驻足在花灯面前。

    花灯铺子老板取下三盏花灯递给那女子,一瞧,“哟,姑娘你果然信守承诺!去年说好今年还来照顾生意,你果然来了!”

    “自然。”红唇微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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