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老了,跟不上时代了-《我老婆是网文大神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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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楮墨当即道。

    男的喜欢看什么,关他屁事。

    “女的。”

    丽人便道:“女的,就是轻松愉快,搞笑一点的文。”

    “额……女生不都喜欢看言情的吗?”

    楮墨便道。

    “要言情,然后,还要轻松愉快,搞笑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那苦情戏呢?”

    楮墨的观念还停留在二三十年前。

    “那个已经没人看了。”

    丽人顿了顿,又说道:“不过,也不能说完全没人看,只是,相比起轻松愉快,搞笑的来说,没那么容易出成绩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写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楮墨又问道。

    说实话,当网络作家的,估计没几个敢把自己写的东西拿出来给家里人看的。

    因为虽说小说是创作,但其中有不少的东西,应该也是与现实挂钩的。

    就好比一个尖酸刻薄的婶婶来说。

    说不好,就有自家婶婶的形象在里面。

    比如说,会有一些明显的说话特征,或是衣着特征在里面。

    毕竟小说嘛,完全无根凭空创造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那楮墨这个问题,就很有问题了。

    丽人所写的小说,自然满含她的精神,她的思想,乃至她平时的一些习惯隐藏在里面。

    这种东西,丽人肯定不能跟别人说。

    更不会轻易地让别人知道。

    但是楮墨都已经问到了,她又不好不说,那只好用有点搪塞的话道:“你看不懂。不是你喜欢看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如果我想看呢?”

    楮墨根本不知道这潜规则。

    哪个网络作家能有那么厚的脸皮敢把自己写的东西给自己家人看啊。

    那很羞耻的好吗!

    所以丽人接下来便一再重复,而且有些闪烁其词地道:“你看不懂的。而且,你不喜欢看。”

    楮墨便道:“你都没让我看,你怎么知道我会不喜欢呢。”

    想当年,他也是看过言情小说的。

    不过……

    瞧她那样子,还是算了。

    这90后的年轻人的想法,岂是他们这些80后的能够理解的。

    老了,跟不上时代了。

    明明两人也没差几岁,不过,倒是不禁给了楮墨这样的感叹。

    嗯!

    如果想今晚就爬上丽人的床,他还是先想想这个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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